今日镇江讯 4月29日,经丹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人事任免名单。
一、决定任命:刘 刚同志为丹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二、任命:
石文辉同志为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曲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国建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吉立萍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葛家栋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
蒋玲芳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文杰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 勇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华忠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 飞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戎光庆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
三、决定免去:
朱国祥同志丹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四、免去:
朱昕乾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云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国建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吉立萍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葛家栋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蒋玲芳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文杰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 勇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丹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姜华忠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吕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 飞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戎光庆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耿振英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郦晓红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忻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谢夕良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景银霞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鸽仙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冀华同志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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