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展2019年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

今日镇江讯 5月5日,记者从镇江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决定在在全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19年度镇江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展示我市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

自2013年以来,我市每年评选表彰各学段“十佳教师”。 2019年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人数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5个学段各10名左右,其中受表彰者总数中乡村学校教师不少于30%。

今年参评对象为全市高校、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育工作者(中小学校级领导、幼儿园园长、高校县处级以上领导不得参评),近几年已获得“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不予以参评。

要求推荐对象近5年教育教学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学生或家长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0%,须有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对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尤其是农村教育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和志愿导学活动,并在流动期间或志愿导学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对象应不少于相应学段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选活动按照组织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主管部门评审和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群众对评选活动的关注程度和监督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各基层学校按照各项评选条件,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推荐,应由教研组、年级组、工会小组推荐,开展校级“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再通过宣传发动,动员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参与投票,最终推荐出1名并经学校公示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区)教育局、在镇高校根据评选条件,充分酝酿,通过网络投票、第三方测评、调研等多元评价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对于拟推荐的人选,学校要在充分走访师生调研的基础上,以学校名义帮助撰写申报事迹材料,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生动。 (通讯员 唐守伦 全媒体记者  耿业宏)

编辑:金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