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德国经验

◎于 江

加特林根是德国斯图加特地区伯布林根县的一个小镇,距离斯图加特大约1个小时车程,从法兰克福机场租车出发也只需要2个半钟头左右,我的朋友南希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快十年。说起她的家,南希经常使用的一个词是乡下,实际上,伯布林根县虽然在行政区域划分上属于乡村地区,但如果不是实地的体验,是很难理解德国语境当中“乡村”的准确含义以及南希脸上略带自豪的小表情的。

从法兰克福到加特林根的路上,经过一个个的小镇,成片的牧场,连绵的远山,直到看见南希家漂亮的尖顶小楼、可爱的小花园,我们才发现,原有认知结构中那些关于城市与乡村的概念,多多少少有些鲁莽和草率。

土地合并带来规模化效应

加特林根镇约20平方公里,整个小镇被81号高速公路分成两块,农地、森林和湖泊占到了全镇面积的80%以上。这样大面积的农林地没有以房前屋后、阡陌纵横的样子出现,而是非常壮观地连成了一片,整块整块的农场与森林相连,从山脚开始蔓延,小镇几乎被山林包围。这在德国农村比比皆是。加特林根镇下辖的罗劳村也是如此,整体面积6.5平方公里,中心集中生活区域不到1平方公里,周围都是整块的农场和山林。

作为德国最著名的葡萄种植区和葡萄酒产区,我们在河谷地区看到的是一个一个山头围成圈、连成片的葡萄园,每一垄葡萄架都远远地延伸开去。从城市向葡萄园的过渡非常自然,果农们将二三层的住宅和各具特色的私家花园集中建在山脚到山腰的位置,山腰以上大片土地都留给了葡萄。

大规模的农场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土地不断合并的产物。二十世纪初,德国就以法令结束了农村的自由发展状态,1936年颁布的《帝国土地改革法》详尽规定了农村给排水设施建设、土地合并、荒地开发等事宜;50年代开始又先后通过《农业法》《土地整理法》,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促进土地合并,鼓励农场规模化经营。直到现在,德国的土地合并仍在持续进行中,联邦统计局最新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全德国一共由275400个农场经营管理全部的1670万公顷的农业用地,比2013年农场数量减少了9600个。

土地合并给农场发展带来规模化效应,也使农业机械化成为可能。行走在乡间,随处都能见到单人驾驶的除草车,在陡峭的山坡上如履平地的农药喷洒车以及可以翻土、施肥、修枝等等的多功能农用车。

德国法律严格限定了土地类型和用途,农业区、工业区、生活区泾渭分明,虽然是土地私有,但是农业用地只能从事规定的农业项目,农场主不能随心所欲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农业用地既不能自建住房,也不能做工商业用途,即便空着什么都不做,也得种上草而不能使泥土裸露在外。各级法律法规对生态农业、农业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有着详尽的规定与规划,罗劳村的南部就有一座巴登州著名的自然公园。

城乡等值化发展而非同质发展

首先是现代化的乡村居民。由于高度的土地集中和机械化水平,德国农业从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数的比重只有2.1%,这极少的农业人口素质却不低,在德国,年轻人完成基础教育以后,必须经过专门的农业技术培训和实习才能从事农业生产,而农场主或农业企业主还必须取得专门的从业资格,目前已经有10%的农民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更多生活在乡村的居民并非农业从业者。以加特林根镇为例,全镇1万多居民中,大多数都在本镇或是附近镇的公司、工厂工作。斯图加特地区是德国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伯布林根-辛德尔芬根经济区是德国非常著名的工业区,像戴姆勒-奔驰、IBM、博世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国际知名公司的总部或工厂都位于这一区域,加特林根镇就有约40%的居民是戴姆勒工厂的员工。伯布林根县的宣传标语是“欧洲硅谷”,很多受过高等教育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科技人才生活在这里。

其次是非常现代的生活水准。虽然是乡村,居民家中所有生活电器一应俱全,暖气、电热毛巾架等时髦的配置在这里习以为常,电力、直饮水、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等等的供应,污水、垃圾的处理也与城区一样,甚至在居民家中还有专门的垃圾分类装置。小镇的交通非常方便,除了有两条高速公路以外,还有德国非常便捷的S-Bahn列车,从加特林根到伯布林根-辛德尔芬根地区,开车或是搭火车一般都在15分钟左右,火车去斯图加特中心车站约30分钟,每30分钟一班(高峰期15分钟一班)。镇中心与罗劳村之间约2公里距离,有1条公交线、1条预约小巴线路和1台共享汽车(2007年由一家私人公司投放有偿使用)。除此以外,小镇拥有从幼儿园到中学的整套教育系统,医院、养老院、教堂、图书馆、餐馆、超市、娱乐中心、室外游泳馆也是一应俱全。即便在罗劳村,1700左右的村民也拥有自己的幼儿园、小学、教堂、牙医诊所,可容纳400人的室内场馆和1个森林游乐场。此外,在不到1公里的范围内,还集中了超市、汽车行、电器行、餐馆、宠物美容店等18家生活服务类商家,生活非常便捷。

德国乡村的现代化与政府于20世纪60年代推行的“城乡等值化”发展密切相关。同样面对城乡发展失衡的问题,同样面对城市化的路径选择,德国选择了小城镇方案和城乡“等值”发展而非“同质”发展的道路。1965年德国颁布《联邦德国空间规划》,以法律形式规定乡村建设要赋予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工作、交通等条件,在保持乡村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加大对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城乡生活水准等值的前提下达成区域之间有益的互补。不仅使得乡村能够留住人,更使得乡村可以吸引人。

坚持和保留乡村文化特色

在德国的乡村,经常能够看见一些传统又具历史风情的景观,比如动辄数百年历史的教堂,拥有陡峭的屋顶、木框外露的山墙的传统住宅等等,街边小店风格各异,其中不少年头久远。其实,就乡村而言,最难能可贵的应该就是在现代生活之中保持的地方历史文化基因,这增加了地区的纵深感与独特性。加特林根之所以是加特林根并不在于每年产生多少GDP,而在于自15世纪中期就屹立于此的圣维特教堂(这是德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哥特式晚期乡村教堂),在于记录劳罗村230年发展历史的砂磨机博物馆,在于历经180年仍然可供使用的烘焙坊,还在于施瓦本霍夫别墅和弗里德里希·西伯格纪念碑。

这种对文化和乡村特色的坚持与保留也不是与生俱来的,德国的乡村建设也经历过盲目追求功能,简单复制城市的阶段。二战以后,廉价的劳动力、便宜的地价、国家相应的补贴将大量工业项目引向农村地区,德国的乡村一度陷入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土地过度开发的困境,同时为了配合工业设施的迁移而兴起的新村建设陷入片面追求功能化的陷阱,大量乡村原有景观和历史遗存遭到破坏。20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人认识到乡村文化失落的后果,重新修订了《土地整理法》,将立足保持乡村原有文化形态和重视生态发展的“乡村更新”计划列入条款,90年代以后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下,更加提出“村庄即未来”的乡村建设口号,大力发掘乡村地区的生态、文化价值,在旅游、休闲产业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乡村建设这一宏大事业,某种程度而言,决定性因素可能还在乡村之外。即便如此,德国南部农村以土地整理为切入点,附着乡村建设整体目标,以法律规划为保证,坚持可持续化发展和文化特性保护以及以城乡等值化理念为指导的乡村现代化建设,依旧给我们以极大启示和反思。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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