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62年前家庭财产保单现身丹阳 或为新中国保险事业历史难得见证

今日镇江讯  前几天,丹阳市民陈师傅在整理家里杂物时,无意中翻到两张泛黄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单。惊讶之余,他想通过记者咨询,这张距今62年之久的保险单是否具有收藏价值。

“今年5月2日,我92岁的老母亲不幸去世。前几天,我在收拾家里的一些杂物时,意外地从一个收藏盒中发现了两张1957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单,购买的保险金额为100元(当时币值),上面有我母亲的姓名,保险险种为家庭财产保险。”14日,陈师傅告诉记者,“真没想到,家里竟然有两张时隔62年的保单!虽然慈祥的老母亲去世了,但我一定会好好将其收藏,也算是对老母亲的一份思念吧。”

记者看到这两张保险单,由于时间久远,边角已经泛黄。保单除了印刷体外,手写的字迹均不少已经模糊不清。

这份保单上的投保人姓名为“孙素仙”,保险财产所在地点为(丹阳)新民路,并列出具体的保险财产项目,以及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同时,保单下方还注明:本保险单在收到保险费后发给,不另给保险费收据;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如果发生损失,本公司按照背面条款规定给付赔款。右下方则盖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丹阳县支公司”以及当时负责人的红印章。

“我家那时候因为住的是公房,所保险的项目仅仅是家庭财产,当时的保险费为两毛,保险金额为100元,保险期限为365天,即从1957年8月23日零时起至1958年8月22日24时止。”采访时,陈师傅告诉记者。

不过,当记者联系相关保险公司人员时,因为保单已经到期,他们认为这一保单已经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那么,陈师傅家的这张保险单是否具有收藏价值呢?收藏爱好者马先生介绍,这份保单到现在已有62年历史,如今已相对少见。“故此,不但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而且还是新中国保险事业发展的一份难得的见证。”(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文/图)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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