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东盟部分国家投资、自贸协定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6日表示,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投资协定涉及香港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五个东盟成员国的部分将于6月17日生效。

发言人表示,投资协定生效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会给予香港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资实体提供保护和保障,并承诺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这五个东盟成员国也将在投资被征收或因战争、武装冲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按投资协定商订的标准,给予在当地投资的香港企业相关补偿。

另外,香港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老挝和越南的部分,将于6月11日生效。加上此前公布的部分,自由贸易协定涉及香港和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部分将于6月11日开始生效。

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新加坡承诺对所有香港原产货物实施零关税,而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对香港原产货物征收的关税则会逐步减免。关税减免承诺涵盖香港不同类型的货品,包括珠宝、服装及衣服配件、钟表和时钟、玩具等。

在服务贸易方面,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香港服务提供者将在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获得具法律保障的市场准入条件,享有更广泛机遇。

香港与东盟于2017年11月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和相关投资协定。

发言人指出,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中涉及余下五个东盟成员国,即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部分,生效日期将在确定后再作公布。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希璇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