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稳岗补贴将执行到2020年底 实施3年惠及812万职工

  今日镇江讯 2015年起凡在江苏地区注册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单位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3年来,这项政策已累计惠及812万职工。按规定,稳岗补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后又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3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盘活存量资金,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的最大功效。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全省13个设区市均及时出台相应配套实施细则,有力推进稳岗补贴顺利发放。

  据统计,2015年,全省发放稳岗补贴1492.7万元,惠及企业48户,2.6万名职工;2016年,发放稳岗补贴23.54亿元,惠及企业6.98万户,522.36万名职工;2017上半年,发放稳岗补贴11.11亿元,惠及企业3.23万户,287.17万名职工。


来源:中国江苏网

责任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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