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检察联合公益力量进行司法救助

今日镇江讯 日前,在丹阳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当老王的儿子小王从检察院负责人手中接过10万元救助金后,对检察机关和慈善总会连声感谢,他表示一定继续努力工作,当好家里5口人的顶梁柱。

事情还得从2018年12月12日的深夜说起。当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仲某驾驶变形拖拉机在丹阳市丹东路新桥腰通山村东面工地处倾倒工业废料时,被下班回家居住在附近的老王发现,老王当场制止其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并站在其车头处阻挡其逃离。仲某看到老王阻拦,为了逃避处罚(其曾因倾倒工业垃圾在常州市被相关部门决定行政处罚),并没有避让,而是继续开车行驶。

当看到老王被他的拖拉机撞上,身体从车头位置往车下滑时,他没下车查看情况,仍然继续驾车离开。仲某驾车至西王寺附近,听到车辆驾驶室附近好像有喊叫声音并意识到可能是阻拦其的老王时,仍未停车。当他行驶至丹阳市访新线时,致老王从车辆前侧左保险杠处掉落被碾压而当场死亡。

今年2月27日,仲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移送到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老王的家属到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受理申请后,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一方面走访老王所在村社邻里乡亲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专门指派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对老王家属开展帮扶疏导工作。

经调查,仲某明确表示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老王上有八旬老母亲需要照料,下有五旬妻子需要扶持。老王的儿子小王仅有3000余元的工资收入,难以维系家中老小5口人的生活。丹阳检察院遂联合丹阳市慈善总会,于4月23日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给予救助。于是经过法定程序,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去年9月,丹阳检察院与丹阳市慈善总会就刑事被害人救助会签定《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以来,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特困被害人提供有效救助。在资金来源方面,检察院和慈善总会分别按年度实际救助金额的40%和60%予以支出。在救助方式方面,该院和慈善总会共同成立义工服务队,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及其他义工志愿服务,搭建起“1+N”多维立体救助平台,使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救济、心理安慰以及人性关怀方面达到最优。(谢勇 杨磊)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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