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文件全面推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今日镇江讯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覆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今年起我市范围全面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据介绍,《关于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刑事案件中依普通程序审理的一、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简易和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为保障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了全市刑事辩护律师资源库,破除区域壁垒,统筹调配律师资源,要求各地优先指派资源库中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目前,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无力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指派的律师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

(姚文娟 笪伟)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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