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交管“放管服”10项改革新措施正式实施

今日镇江讯  今天,记者从镇江车管所获悉,自6月1日起,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正式实行。

镇江车管所综合科民警介绍,去年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通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群众、让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今年继续深化改革,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主要涉及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全面提升交管服务水平。

5类业务“异地通办”

一是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二是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三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可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四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专递试点。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五是摩托车可“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5项服务“便捷快办”

一是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二是扩大使用原号牌范围。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三是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四是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五是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全媒体记者景泊   通讯员  田晨)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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