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盗窃7000元 转账记录“露马脚”

今日镇江讯   如今线上支付的普及,让传统的扒窃毫无用武之地,窃得钱包,钱包里没钱;窃的手机,也没有密码。而句容一窃贼竟然采取微信转账、扫码的方式进行盗窃,殊不知转账记录使他的这种行为显得异常愚蠢。

郭某2017年10月其来到了某施工地做施工员,和陈某一个办公室,时间一长二人熟识了起来,关系也不错。2018年4月的一天,陈某让郭某帮忙下载一个网上银行,并告诉了郭某密码。5月的一天,郭某由于手头紧,看到陈某在施工现场,而他的手机放在办公桌上充电,郭某便起了歪心思,想看看陈某是不是没有修改密码。一试竟然发现可以打开陈某的手机,郭某心理暗喜,打开陈某的微信,用同样的密码向自己的账户内转了3000元。三天过后郭某见陈某并无察觉,又使用同样的手段向自己的微信转钱,5月至8月期间,郭某又陆续4次向自己的微信转了4000元。

直到9月份,陈某去银行查询银行卡账户,才发觉银行卡内少了7000元,在向银行工作人员讯问后得知,7000元都是从微信转出。陈某向微信客服咨询后得到回复,是转到了一名郭姓的人的微信上。至此,陈某突然想起自己曾把密码告诉过郭某,定是郭某盗窃了他的钱财,后报案。郭某见事情败露,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退还了赃款。

日前,句容法院审理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郭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句容法院判决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通讯员 王子旗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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