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骨、象牙制品、鳄鱼标本,南京海关移交一批罚没品

6月4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南京海关向江苏省林业局移交近年来罚没的部分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包括象牙制品、虎头骨、鳄鱼标本等一批,合计16件共29.74千克。

这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或附录II,为南京海关隶属金陵、南京禄口机场、常州、张家港、徐州、盐城海关在机场旅检、邮寄、货运查验渠道及船员携带行李中查获。

2018年6月7日,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从美国寄往常州的邮政快件中,查获疑似象牙制狮子造型工艺品2件。经鉴定,上述制品含有象牙,为禁止进口的濒危动物制品。因无法查明真实收件人,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发布公告后仍无人认领办理手续,常州海关依法对该物品予以收缴。

在移交现场,一件虎头骨完好无损,引人注目。2018年6月,当事人在加拿大旅行期间购买了该虎头骨,后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进境,未向海关申报,被现场关员查获并依法扣留。经鉴定,确定为哺乳纲食肉目猫科虎头骨,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中列明物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

近年来,南京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规进出境行为,并和林业、濒危物种管理等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长效配合机制,同时,依法依规履行涉案财物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控,确保涉案财物安全、完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南京海关及时将罚没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向主管部门移交。2015年至2019年,南京海关共移交查获的象牙、小叶紫檀及其制品、穿山甲鳞片、笙珊瑚、豚鹿角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约950件。

去年,常州海关缉私分局一举捣毁一个走私、销售、加工象牙的团伙,查获34根象牙段、39件象牙制品,重达300多公斤,价值人民币113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成为南京关区历史上破获的最大走私濒危动物制品案。

一股“爬宠”之风兴起,很多“爬友”以饲养濒危爬行类动物为荣,走私分子从中看到了“商机”。去年10月,无锡海关缉私分局联合无锡市公安局,对一起走私、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开展联合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濒危野生陆龟989只,濒危美洲绿鬣蜥502只。经进一步侦查,

发现该走私团伙共涉嫌走私陆龟和美洲绿鬣蜥共计6万余只,成为我省内破获的最大规模走私濒危动物案件,被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挂牌督办。

南京海关提醒社会公众,除办理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手续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没收并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交汇点

编辑:王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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