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调整监督联系范围

今日镇江讯  近日,丹阳市纪委监委根据党政机构改革,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派驻机构监督范围作出调整,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6月10日,丹阳下发《中共丹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通知》,对调整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文件表示,因丹阳市委党校、市供销合作总社已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批复,部分岗位或整建制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丹办发〔2017〕67号)精神,将丹阳市委党校、市供销合作总社纳入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同时不再保留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纪委。

文件还对调整后的丹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和监督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据悉,此次调整,将使派驻机构监督范围更加合理,监督作用发挥更加有力有效。(通讯员 朱莹  全媒体记者 佘记其)

编辑:缪小兵

(作者:佘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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