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从重从快处置校园过期食品事件

今日镇江讯  民以食为天,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食品安全越来越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日前,丹徒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从重从快处置校园过期食品事件。

前不久,丹徒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线索网络巡查中发现,本地网络某网友发布一条内容为“某幼儿园给孩子吃过期食品”的帖子,称其发现孩子从幼儿园带回家的面包生产日期是2018年10月21日,保质期6个月,食品过期将近1个月。该贴立即引起多人跟帖,引发该区重大食品安全网络舆情。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权,第一时间派员介入核实线索、调查取证。经查实,涉事单位作为教育机构、集中用餐单位,其购进过期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保护法》关于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应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严重威胁学生身心健康,急需予以整改。该院迅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区相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对涉事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深入排查、全面整治校园过期食品问题。

6月13日,丹徒区监管部门坚持从快从重原则,对涉事单位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的餐饮安全。 (通讯员 王运喜 姚磊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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