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学员利用私家车“开小灶” 老公当“教练”双双被罚

今日镇江讯  6月25日晚上21时6分许,一辆苏L牌照的灰色大众牌小型轿车沿宗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京口区检察院附近,在距离前方酒驾检查点200米左右,突然靠右停在了路边。由于该车辆的行迹可疑,正在该检查点执行酒驾检查任务的京口大队民警立刻赶到该车旁边,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驾驶该车的女性驾驶员张某,在民警的指示下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张某呼出的气体中未检测出酒精含量。民警随即请张某出示驾驶证,这时张某才告知民警,自己正在驾校学习驾驶,目前已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近期要进行科目三的路考。今天晚上张某的老公和朋友借了这辆轿车,坐在副驾的座位上陪同张某出来练车,不料遇到交警检查酒驾。张某驾车远远发现前方正在执勤的交警,由于害怕被警察查到,所以赶紧靠边停车。民警当场扣留了张某驾驶的车辆,并扣留了张某爱人的驾驶证。

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而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目前,张某和张某爱人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暑期即将到来,到了学习驾驶车辆的高峰期。京口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学员,在学习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根据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并在驾校教练的带领下学习驾驶。(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谈德捷)

编辑:金凯

(作者: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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