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广旅局发布暑期出游安全提示 三个案例助你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今日镇江讯 暑假来临,一年中持续时间最长、客流最大的出游高峰期即将到来。那么,暑期出游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日前,市文广旅局发布了今年上半年我市部分旅游投诉受理典型案例,同时提示,暑期出游,安全问题别忽视。

案例一:

微信参团旅游

行程与行程单严重不符

游客黄女士通过微信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扬州一日游活动,旅行社通过微信向游客发了旅游行程单,告知出团集合时间和地点。游客在出团前将现金交与导游,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也未收到收据和发票。游览过程中黄女士发现行程与行程单严重不符,存在强制购物现象,滞留某购物店超过3小时。在与导游沟通要求返程的过程中,导游态度恶劣。黄女士通过手机拍摄照片和视频取证,锁定旅行社强制购物证据,回程后投诉到旅游主管部门,要求旅行社赔偿。经协调,旅行社退还游客所有团费。

出游提示:选择微信参团,也要线下接洽,然后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在选择旅游服务时要谨慎,价格异常偏低的,务必确认行程,仔细查看是否有不合理购物、自费等项目。如果发现存在行程与合同不符或者强制购物等现象,可收集证据,以便事后维权。

案例二:

旅游者临时退团

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

游客何女士在某旅行社网点报名参加了泰国五夜六日的旅行团,并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在出行前三天,何女士告知旅行社由于身体原因无法随团出行,要求旅行社退还其未参与的活动费用(即出行费用的60%),旅行社表示不能认可游客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游客投诉到旅游主管部门,要求旅行社赔偿。在调解过程中,旅行社提供了机票出票单和酒店预订单等实际发生费用证明,因为每家航空公司和酒店申请退款的规定均不同,一旦发生意外,旅行社只能协助旅游者退款,实际退款情况要根据航空公司和酒店的具体情况而定。因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旅游者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游提示:本着契约精神,旅游者因为自身原因临时退团,应当承担相应损失,旅行社需要尽力帮助旅游者减少损失。双方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权责利,也便于后期旅游纠纷的处理。旅游合同外补充情况,要有明确约定。

案例三:

出境旅游购物退货

退款手续费未达成一致

游客罗先生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越南芽庄旅行团,罗先生在行程内的购物店购买了乳胶床垫,回程后认为该商品为“三无”产品,要求退货退款。旅行社同意协助游客退货,但就退款的手续费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出游提示:在旅行过程中购物时,特别是在境外旅游购物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盲目看中价格低廉产品。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旅游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在购买贵重物品前,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如需要退货,做到货品无拆封,不影响后期销售,以便依法维权。

这些暑期旅游安全事项要注意

暑期是亲子出游的高峰期,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因此,市文广旅局对暑期出游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作出提示。

做好行前准备。夏季降水、台风较多,也较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要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气象、地质等信息,选择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出境旅游要关注外交部或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安全提醒或出行提示,避免到安全风险高的国家或地区旅游,确保自身安全。

注意饮食卫生。鉴于夏季炎热,食物容易发生变质,就餐时应尽量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并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还可以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以备不时之需。此外,高温天气出游,在室外记得携带防晒用具,备好防暑降温药品,以免中暑。

选择适宜旅游项目。暑期水上、海滨旅游项目较为热门,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人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游览项目,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在水边游玩时,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遵守景区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参加各类活动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务必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带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如遇恶劣天气要安全第一。夏季气候多变,容易出现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遇到这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为安全考虑,航班停飞,车船停运,旅游项目取消,旅游者要理性对待,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切忌不要强行要求开车开船等,以免造成安全事故。事后可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或旅游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在旅途中维权不便,可留存相关证据,待回程后再寻求解决,旅游投诉可拨85237555,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舒洪春 蔡雨)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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