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将入“黑名单”,逐出本地市场!

今日镇江讯 近日,镇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违法用地处置和防范工作的规定》和《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排查违法用地情况,今年底完成整改任务的40%,明年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镇江市违法用地整改方案。

“所谓违法用地,简单的说,就是在没有拿到相关审批资质的情况下改变土地现状。”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造成违法用地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法律意识淡漠,有的则是“长官意志”作祟,个别地方为了抢时间抢工期,存在不少“先上车后补票”现象,还把这种行为看作“敢于担当”的表现。“违法用地会带来很多后遗症、并发症。”近年来,有的安置户住进安置房拿不到产权证;有的企业厂房建起来好多年还是“黑户口”,无法进行融资抵押……

镇江市委书记惠建林对违法用地情况高度重视,要求各辖市区和投融资集团,所有项目必须完善用地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基础上,利用一到两年时间,加快化解违法用地存量。根据《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用地,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违法用地,同样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拆除整改。

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明年底消除违法用地”任务,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将存量违法用地处置率、新增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率、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承诺、要求项目开工,不得参加其开工奠基仪式,不得组织参观、观摩;将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参与项目招投标,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将其逐出本地市场。(通讯员 郭图轩 全媒体记者 王鹏程)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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