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进一步实施疫苗专项监管 提升市民对药品使用的安全感

今日镇江讯 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下半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简称药品)监管工作,将紧扣“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进一步提升市民对药品经营和使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我市将进一步实施疫苗专项监管。完善监管档案,督促疾控机构核查疫苗的在途运输(包括上游来货和向下游配送),保证疫苗的储存和使用安全。发现疫苗储存、运输、供应、分发和使用等环节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同时,严格高风险产品监管。加大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避孕套、角膜接触镜、婴幼儿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的检查力度,防止相关产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流弊”,防止假劣产品进入经营使用环节造成安全隐患。

另外,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医务室的药械质量监管。

从加强化妆品监督检查环节上看,重点关注婴幼儿化妆品,美白祛斑、烫发染发等高风险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督检查,严查经营“三无”及假劣化妆品的行为,严查美容院等经营场所自制化妆品违法行为。突出重点环节监管。在储存运输环节保证冷链药品、医疗器械温湿度的有效控制。在零售终端环节,严控含麻复方制剂凭身份证限量销售行为,严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保证药品在新型销售渠道的有效监管。

同时,还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开展中药饮片质量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医疗器械“清网”专项行动等。市市场监管局将于今年下半年对中药饮片流通使用情况等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总结,梳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 (全媒体记者 孙霞  金兰)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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