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被查封房产,又伪造证件骗取贷款

今日镇江讯   众所周知,房产被法院查封后是不能够买卖、抵押的,但句容男子郭某却明知自己的房屋被查封,还将房屋进行出卖,后郭某在句容市不动产中心落网。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郭某是句容市人,早些年开出租,后来转行做生意但是亏了不少钱。债主纷纷起诉,郭某名下的房产均被法院查封。2016年,由于经济比较紧张,郭某起了歪心思,想将被查封的房屋进行出卖,能骗一点钱使用。于是,他将名下的房产挂到网上进行出卖。巫某看到了信息,联系了郭某,双方以20万元成交价达成了协议。但郭某向巫某表示,因为房屋是拆迁安置房,现在没有房产证,等房产证办下来在进行过户登记。但实际上,郭某根本没有办法拿出房产证进行过户。时间一长,巫某催促郭某办理房产证事宜,郭某一推再推。巫某通过打听才了解到原来房屋在2015就已被法院查封,自己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了,而郭某此时已经失联。

2018年8月,郭某又想到了新的办法“赚钱”。一天他在自己的车上看到了一张办证的宣传卡片,郭某便加上微信,询问办证事宜。对方称其办理的房产证在网上都能查询的到信息,可以用于办理抵押贷款。郭某一听,这是个好机会,自己的房子虽然被查封,但是可以用假证来办理贷款,又能解燃眉之急。但这一次,郭某想的太简单,在郭某拿着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后,工作人员按规定查询后发现郭某的证是假证,立即报警。郭某至此落网。

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最终郭某被处以一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0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通讯员 王子旗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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