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四个加强”优化社会组织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市民政局积极作为,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优化社会组织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和开展党的活动,把党建工作严格纳入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指标中,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落实党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的培育和领导。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的统一归集管理,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息形成或者获取后及时录入到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对社会团体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社会团体依规收费、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综合运用年度检查、财务抽查、约谈和日常监管等手段,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大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清理力度,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格局。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针对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偏少,规模小达不到注册条件,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通过降低登记门槛、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平台作用等措施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社管局

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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