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日镇江讯  11日,记者从镇江新区纪工委获悉,镇江新区近期查处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予以通报如下:

1.镇江新区审计局原局长姚卫东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等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9年2月期间,姚卫东违规收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消费卡折合人民币4.1万元,以及羽绒服、大闸蟹和茅台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1.6万元,共计5.7万元,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错误。姚卫东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9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副主任科员欧金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和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2月,欧金兰任丁卯街道副主任科员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和礼金1.7万元,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错误。欧金兰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镇江新区交投公司原副总经理华炜违规收受工程承包商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的问题。华炜在新区经发总公司及其下属城投公司、交投公司工作期间,于2010年端午节至2015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业务单位及工程分包商价值43余万元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先后收受17个业务单位及工程分包商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华炜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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