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损!车尾装了“探照灯” 后车司机眼前白茫茫

今日镇江讯 8月21号夜间,有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称,他在开车回家途中,被前车加装的向后照射的大灯直射,强光使得自己无法看清前方道路状况。得知举报的内容后,镇江交警部门随即展开布控调查,并在次日中午将当事人及涉案车辆查获。

发出强光的车辆

发布的帖文中称,“这是一辆神车,屁股后面安装了两组大灯,对着后面照射”。记者从网帖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网友在夜间市区道路驾车行驶,被前车加装的后车灯照射,只能看到一片白茫茫刺眼的光线,根本无法看清前方的路况,对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根据网友举报的信息,交警部门随即展开布控调查,经过分析研判,涉案车辆是一辆苏A号牌的福特红色皮卡车,涉嫌非法改装。

京口交警大队接到上级指令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查缉布控工作,对车辆和人员的轨迹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发现,该车活动时间多为夜间凌晨,活动区域广且没有规律,难以查找,于是变换缉查手段循线追踪索迹,成功锁定嫌疑人员王某。次日下午,京口交警在丁卯桥路苏南人力资源市场对面某汽修厂将王某抓获。在民警的现场突审下,王某主动交代了嫌疑车辆停放位置。

据王某现场交代,车辆停在了丹徒区某一个工地内。随后,民警和王某一起来到工地,将车辆查获并带回大队扣留。

据该车驾驶人王某交代,这辆车是上个星期刚从朋友处购买的,还没有来得及过户。在购买之前,这组灯光就已经安装在了车上。“我买过来就是这样的,因为那个确实灯光比较亮,这个事情出来以后,经过警察教育之后,也存在一定隐患,所以我也有问题,现在决定恢复,把它拆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最终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目前,在交警监督之下,车辆非法装置被拆除恢复原状。

京口交警提醒,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的其他装置的,处警告或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拆除。(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谈德捷)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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