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入选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今日镇江讯 老有所养,是所有人的梦想。日前,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确定全国54个市(区)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我市成功入选。根据试点任务,未来两年,我市将重点完成十项“任务清单”,让镇江广大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质量。

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72.3万人,占户籍人口26.7%,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我市是全国较早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曾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镇江市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关于在市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10余个涉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文件,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补贴制度、政府为特殊老年群体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老年人助餐服务制度以及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以县为单位的全覆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全覆盖,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80%;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评定标准的全市统一;完善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以及特殊困难老人助餐服务补贴和服务质量绩效评价机制,填补了连锁经营和综合保险补贴制度的空白。

“我市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比如设施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社会参与不充分等,而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也承担着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的重任。”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陈正革说,在申报时,我市就提交有详细的申报方案,包括要实现的目标任务以及推进措施等,入选试点地区后,中央财政提供支持的同时,也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根据试点任务和上级有关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镇江实际,我市将积极借鉴前三批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及做法,重点完成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发展、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推进“互联网+”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以及建立无子女、独居和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等十项“任务清单”。

陈正革说,这十项“任务清单”,既有“规定动作”,也有我市的“自选动作”,其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建立无子女、独居和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就属于我市的“自选动作”。

据了解,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前三批试点未具体提及。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45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改造项目包括洗浴间扶手、洗澡椅、卫生间和卧室紧急呼叫器以及煤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等,并实现紧急呼叫和自动报警装置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对接。

建立无子女、独居和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是我市的另一个“自选动作”。我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方式,建立无子女、独居和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包括上门巡访和电话问询),及时发展并协调处置被探访对象居住安全、家庭赡养及个性需求等方面问题。探访对象包括无子女和独居老人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所有留守老年人。(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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