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指数达到条件 镇江启动7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机制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继今年5月、6月两次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涨幅通报,我市及时启动7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机制。

物价临时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至5%之间时,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5%以上时,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联合发布数据:今年7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6%、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上涨3.8%,已达到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启动条件。针对这一情况,市民政局立即会同市财政局部署并启动7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工作。民政部门发放物价补贴的对象主要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群体,补贴标准为2019年7月份城乡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即每人62.5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已第三次启动物价补贴发放机制,及时缓解了因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下一步,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还将密切关注物价指数波动,一旦达到物价补贴机制启动条件,及时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王思源)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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