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镇江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获赠锦旗

今日镇江讯  “衷心感谢检察院为我们做了这么多,你们的救助对我们这样的贫困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法律的温度……”近日,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两位家属带着“不忘初心、一心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来到镇江市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发生在2018年的一起刑事案件说起:

2018年9月25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郭某某以解决感情纠纷的名义将被害人张某某约出见面。后郭某某骑电动车将被害人带至润州区芙蓉路附近并用拳头及路边砖块击打被害人张某某身体及头、面部,致张某某死亡后将尸体藏匿于路边荒地。次日中午,郭某某用菜刀将被害人尸体头颅砍下,并丢弃于镇江市润州区金水路北侧荒地。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后被砍击颈部分尸。

该案中,被告人郭某某作案时恰逢2018年中秋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杀人及抛尸现场均在镇江市三山金山湖景区内,案发后受到广泛关注。

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作为该起刑事案件的承办人直接办理此案。了解到被害人家属因该案生活困难后,张新祥检察长及时将情况通报至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被害人的丈夫潘某某,告知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指导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在潘某某提出申请后,第一时间依法受理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办理程序。

经审查发现,申请人潘某某家住安徽省安庆市,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某被害后不久,潘某某也遭遇失业,现无固定工作,靠卖废品、打工维持生计,无固定收入来源,家中有备战考研的大女儿和即将入读初一的小儿子,另有被害人张某某的母亲需要赡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为了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最大程度上帮助被害人家庭缓解因刑事案件造成的严重困境,市检察院经多方努力,突破了镇江地区一般刑事案件救助金额上限,为潘某某一次性争取到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协调财政部门缩短拨付周期,在潘某某的女儿大学开学之际及时发放,使其得以顺利缴纳学费,进入下一学年的学习。此外,镇江检察机关今后还将持续关注其家庭,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其他方式为潘某某一家提供帮助。

为了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2019年8月28日下午,潘某某和被害人的弟弟张某持特意制作的锦旗以及潘某某女儿手写的感谢信来到镇江市检察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了解,近年来镇江市检察机关始终致力于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实效,开展多维救助,服务国家精准扶贫攻坚大局,不断修复因刑事案件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群众广泛认可。2019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41件,共发放救助金42.1万元,一起案件被上报最高检,另有一起案件已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全媒体记者 谢勇 通讯员 戴婷婷 高光治)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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