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称地方官为“父母官”?

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父母官这个称呼都耳熟能详。所谓父母官就是指封建时期州县这一级别的地方官,比如太守、知府、知县等等。从字面意思理解,古人希望地方官能像父母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即“爱民如子”;当百姓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地方官应该像父母保护子女一样保护百姓,即“为民请命”。

不过,无论是爱民如子,还是为民请命,都是后来引申出的意思。父母官作为地方官的代名词,最初其实是指两个人,一个是西汉的召信臣、另一个是东汉的杜诗。

《汉书·循史传》载,西汉元帝时,南阳郡太守召信臣,“其治视民如子”,劝民农桑,去末归本,为政勤勉有计谋,尽力使百姓富起来。他亲自指导农耕,常出入于田间,住宿在民家,很少有安闲的时候。在召信臣的治理下,南阳郡很快就成了举国闻名的富郡,许多外地百姓纷纷投奔到南阳郡打工,从而使郡里的人口翻倍增长,但犯罪率却反而不断下降。全郡从官吏到百姓,无不对召信臣感恩戴德,都尊称他为“召父”。

说来也巧,时隔不足百年,至东汉武帝刘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阳郡百姓又幸运得遇新任太守杜诗。《后汉书·杜诗传》载,杜诗,字君公,少有才能,担任郡功曹时,爱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粮丰衣足。百姓拿他与以前的召信臣相比,说“前有召父,后有杜母”。

父母官这一称呼便是从这里开始有了地方官的含义,后来这个称呼越来越普遍,人们就将州县这一级别的地方官统称为父母官。

除了上面的含义,在汉语的运用中“父母官”其实还有另一种用法,那就是指家乡的地方官。古人为官其先是通过孝廉贤良方正等名目的举荐,后来主要通过科举考试,一旦成为朝廷的命官,出于避嫌的原因,常常是异地为官。这样就离开了家乡父老。而那些朝中的大官,除了本身祖籍就在京城的,大多数人父母都在地方,所以这些人对那些家乡的官也称之为“父母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家乡父母官”。当然,这样的父母官也是地方官员,但范围稍大,不仅限于地方行政首长。

来源:镇江市社科联

编辑:方超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