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镇江产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解读《实施方案》

日前,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新时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前期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新时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镇江产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镇江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在新时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方案》是对相关工作的深化推进与完善。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答: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2次会议,会议指出,工人阶级是我国领导阶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要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当天会议审议通过《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2018年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3月20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文奇发表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点环节,全力以赴把改革推向纵深;坚持协同推进;聚焦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2019年5月8日至10日,江苏省总工会召开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训班,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朱劲松要求各设区市总工会要提请市委建立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牵头负责起草制定《实施方案》。

问:更好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制定落地镇江的实施方案,请问,方案起草遵循怎样的流程?

答:方案起草主要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酝酿阶段。市总工会重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为文件起草把准方向、找准定位、明确路径。与此同时,市总工会从4月份起,先后组成6个调研组,赴各市、区开展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走访考察产业工人集聚的开发园区和各类企业。第二阶段:起草阶段。6月26日,市总工会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建立新时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班子正式组建。对照改革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7月上旬形成《改革实施方案》初稿。第三阶段:修改阶段。《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印发给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分管领导,广泛征求意见。第四阶段:完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多方意见,提出修改要求。根据会议指示修改完善。9月3日召开了新时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第一次联席会议,原则通过《实施方案》(送审稿)。

问:何谓“新时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又如何付诸实施?

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客体是政府、企业、社会,包括工会,重点在于改革妨碍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是为了更好地建设一支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而改革。《改革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三个部分。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提出构建政治建设、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维权服务、支撑保障、聚力共建等六大体系23项措施。在制定过程中,重点围绕上级要求及市相关部门对改革实施方案的建议,紧扣镇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在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和上下联动性上下功夫。组织实施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建立以党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科学化水平。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重点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何处?

答:《实施方案》中体现了镇江元素。在贯彻落实上级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的同时,紧密结合镇江实际,体现镇江元素和特色,力求提高改革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一、方案第1条“强化思想引领”段落中,增加了强化工会“文化普惠”培训工作内容。二、方案第2条“强化党建创新”段落中,增加了实施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行动等有关表述。三、方案第6条“实施人才培养集聚计划”段落中,增加了实施“金山英才”计划、名师带高徒等活动的表述。四、方案第7条“实施创客群体培育计划”段落中,增加了认定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职工十大合理化建议。推动技术工人的科技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有关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法、数额及时限,未规定或约定的,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奖励和报酬的相关表述。五、方案第10条“促进职业能力提升”段落中,增加了开展全市十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全市百个工种、万名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表述。六、方案第11条“促进技能导向激励”段落中,增加了定期选树一批镇江工匠,建立优秀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疗休养制度。七、方案第12条“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段落中,增加了开展“爱岗爱厂爱镇江、安全健康伴我行”劳动保护主题活动等论述。八、方案第22条“深化工会改革”段落中,增加了市总工会改革的相关重点工作举措、目标和任务。(全媒体记者 谭艺婷)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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