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欠费超30天,上报个人征信!闯红灯、拖欠物业费也被纳入

最近,ETC欠费也被纳入到个人征信中。在征信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守护好个人信用,某种程度上,就是守护了自己经济生活的通行证。各地近年来也已在探索建立不同的信用系统,但是也有不少观众疑问,在江苏,究竟有哪些行为会影响个人征信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本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表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我国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各地近年来也已在探索建立不同的信用系统。在江苏,很多行为都会影响个人征信。例如,交通违法可能就会影响你的征信。南京今年规定,7月8日开始,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行人一年内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累计达5次以上,非机动车无牌上路等情形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的,也将记入个人征信档案中。

出租车司机也要注意,早前南京规定,出租车出现绕路、拒载、违规运营等行为,一经查出,除现场处罚外,还将责成所在公司按照承包经营合同对违法行为人追加处罚,司机本人受行政处罚的记录也将同步录入社会征信系统。

装修房屋时也可能影响征信,今年8月1日起,《南京市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南京市房屋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房屋装修过程中一旦需要拆改房屋结构,必须进行许可申请。平时装修中常见的拆除拆卧室与阳台之间墙体等行为,被明令禁止。一旦违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将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另外,今年最新修订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且经法院判决仍拒绝交纳的,应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乱收物业费、不交物业费等行为,都会影响征信。

此外在江苏,旅游不文明记录、“假离婚”买房等行为都有可能会影响你的征信,一旦你成为失信人员,除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主要影响当事人的信贷外,还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体系,针对“老赖”可实施禁坐飞机、禁止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立的铁路、民航“黑名单”系统,文化和旅游部设立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系统等。大伙儿一定得注意。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陆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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