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院儿童保健科李曼丽,谈儿童眼病的三级预防

今日镇江讯   传统的观念认为,人类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出生至3岁,视觉发育的敏感期为出生至12岁左右。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和敏感期,儿童视觉的形成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和破坏而导致弱视的发生。

弱视是儿童视觉发育相关性眼病,是影响儿童视觉发育最常见的眼病。近年来,由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延伸出来的新生儿眼病筛查,发现了一些高致盲性、致残性的眼病,在新生儿期就已经存在,有的甚至会威胁生命,因此,新生儿期可称为视觉发育的危险期。

阶段性儿童眼病的防治,同样遵循的是疾病三级预防的原则: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即通过消除病因的干预措施来预防眼病的发生。包括社会性的基础预防,如开展孕前和孕期的保健,减少早产儿、出生缺陷和先天遗传性眼病的发生;用眼卫生与安全教育,改善视觉环境,建立儿童眼保健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追踪随访。

二级预防:临床前预防,是指在眼病的前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避免疾病加重,减少疾病导致的视力损伤。早产儿和高危眼病因素新生儿的筛查,以及对所辖地区进行儿童眼病筛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采取不同的筛查方法。力争每个学龄前儿童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的静态屈光和眼轴长度的检查,建立眼屈光发育档案、追踪屈光发育状况,根据不同年龄的基础屈光,预测发展变化,从而分清防治对象,确定防治目标,做到有的放矢,防止视力损伤发生。

三级预防:临床预防,是对眼病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病情恶化,预防和减少并发症与后遗症的发生。尽早开展视力低常儿童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尽量避免和减少眼病导致的视觉损害。

如果儿童出现视力损伤,没有得到及时矫治,那么累计视残年限将远超成年人。因此,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不仅是国家卫生事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而且还是衡量一个国家卫生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的需要,社会的需要,也是每个家庭的需要。(钱菁璐 冯煊 杨泠)

责任编辑:崔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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