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今日镇江讯 12月4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担当好新时代宣传工作使命责任,增强宣传工作本领,提高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市委书记惠建林主持并讲话。

学习会上,惠建林、张叶飞、李健、秦海涛、胡宗元、陈可可、潘早云紧扣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重点任务、吃透具体要求,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扎实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以民族团结增进共识、促进和谐、凝心聚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惠建林在讲话时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深刻把握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准定位作用、坚持指导思想、明晰根本任务,确保宣传思想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决扛好宣传工作政治责任,党委承担好主体责任,宣传部门承担好专责主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好肩负宣传工作使命任务,着眼增强宣传工作整体性、协同性,结合镇江实际,创新理念方法,全面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各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打牢基层宣传工作基础,推动力量配备、阵地建设、制度建设“三个到位”,在加固底板、补足短板上持续发力。

惠建林强调,我市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城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结合镇江实际,创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全市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惠建林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进一步熟知具体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重点工作,把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提炼形成制度化成果,为高质量开展宣传和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全媒体记者 胡建伟)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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