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儿童福利现“拐点”: 从“家务事”上升为“国家事”

儿童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江苏有1376万儿童的权益需要制度化的保障。

记者12月8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让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事实孤儿的保障更加强有力,省民政厅联合教育厅、公安厅等十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两大新政的出台,也标志着全新的江苏特色儿童福利体系的初步建立。

让困境儿童有人管、有人爱、有人帮

江苏是儿童大省,总人口的17%是儿童。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困境儿童395672人,其中孤儿9220人;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7224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4794人;重病重残儿童及流浪儿童21407人;贫困家庭儿童344169人;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8858人。此外,全省还有农村留守儿童185096人。

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为交汇点记者作了详细解读。他表示,两大新政为江苏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了“挡风遮雨”的法制保护伞,明确了几个关键性的问题:儿童保护谁来做,钱从哪来,阵地在哪?

经过摸底排查,全省有1.2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他们的父母有的重病,有的服刑在押,有的失联失踪……他们是除孤儿外,最弱势、最困难、最需要关爱的孩子,面临生存发展的多重困境。这次多部门联手,出台了具有针对性和精准度的保护举措。比如新规要求,事实孤儿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患者降低5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生活补贴、医保缴纳、减免学费到志愿服务,都作了细致部署,让这部分孩子有人管、有人爱、有人帮。

新政还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是主要阵地。目前,江苏有28个县(市、区)还未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这块空白要尽快补上。

今后,困境儿童遇到难题,亲属或知情人可就近寻求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的帮助。除专职人员外,到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孵化4家以上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将监护评估、精准帮扶、家庭探访等变成项目持续推进。

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统筹使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等资金,保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

为什么当下要提“儿童福利体系”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的部署,当前儿童福利应该包含这些内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孤弃、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的保障;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国内外儿童收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等。

儿童福利的逐步增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当今世界,中高收入国家儿童的成长补贴足以让父母不必担心养育孩子的基本开支。

江苏2018年人均生产总值已达1.76万美元,在世界23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50位,相当于世界中高收入水平,这些国家的儿童福利立法及实践已有几十年,内容丰富,作用明显。

“江苏已经到了着手增加儿童福利、对儿童福利体系作战略安排的时候了。”孙才洋坦言,江苏的儿童福利正面临重要的发展拐点:即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从“家务事”向“国家事”转变;从“群团牵头”向“政府部门牵头”转变;从“儿童个体权益”向“国家整体战略”转变。

近几年,江苏对困境、留守儿童和事实孤儿等特殊儿童的保障标准实现了自然增长,保障标准处于全国前列。但儿童保护的基本力量都还在体制内。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政府福利机构的资源仍有局限。

未来,江苏特色的儿童福利体系,应该是分类施策:困难儿童兜住底线、保障基本,普通儿童满足需求、提供服务、普惠福利;苏南全部及苏中部分地区应当创新创制,在扩大福利范围、提高福利标准上再下功夫。

福利从“特定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

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国家和省批准民政部(厅)单独设立儿童福利司(处),意味着儿童福利将纳入我国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民政部门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儿童福利将成为一项新的民生保障任务。   

如何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体系,达成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共识?

孙才洋认为,当前要正确认识实际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比如对特定儿童群体除了衣食住行等一般性保障外,还有对监护保护、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特殊需要。

为此,今年江苏正在推进监护责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要100%签定监护责任书。省政府实事任务部署的新建200个儿童“关爱之家”要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总人数要下降5%,户口登记率达97%以上。

未来3-6年,江苏要建立起与本身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际儿童福利做法接轨、普惠型的儿童福利体系。按照规划,将修订《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出台《江苏省儿童福利条例》,推进儿童福利对象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同时将儿童设施设备服务纳入省政府专项规划。

全省13个设区市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市、区)要建有儿童福利机构或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要建有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村(居)要建有儿童服务站。

“长远愿景,是促进社会增加儿童数量,减轻生育负担和压力,让家庭愿意生且敢生。让全体儿童健康安全快乐地成长,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竞争力。”孙才洋满怀期待地说。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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