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镇江,铿锵前行 ——2019法治镇江建设十大新闻

今日镇江讯  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从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2019,波澜壮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奋斗的中国人民以昂扬的姿态,继续踏步行进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步伐。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法治镇江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书写出一篇铿锵有力的法治镇江新篇章。

鉴往知来,我们遴选出2019年我市法治建设的十大新闻,也借以印证法治镇江铿锵前行的足迹。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推进持续深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新阶段,我市层层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扫黑办,建立举报奖励、线索核查处置等工作机制。市扫黑办牵头成立5个督导小组,定期开展全覆盖督导,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市扫黑办组织协调、政法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在中央督导和督导“回头看”期间,我市工作成绩得到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我市各级政法机构、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黑恶势力展开凌厉攻势,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全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先后侦破九类涉恶案件86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428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3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9个369人、恶势力团伙15个141人。全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依托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强化对“套路贷”等非法金融的系统联动治理;开展清风行动,非法集资、传销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4.4%和42%。

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组织体系建立健全

年初,我市即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完成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创建;成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明确“两规则一细则”等职责要求;建立全市法治联络员队伍,确立全市重要部门、所有执法单位联络员,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联络和具体落实。推进各辖市区也分别完成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建,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同时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等实施意见。市政法系统成立“和谐镇江”建设指挥部,建立“和谐镇江”建设测评体系,将原有的平安综治和法治建设考核一并纳入,保障工作有序衔接推进。

三、社会面稳控力度持续加大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安保维稳工作联合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按照战时、常态、专题三种模式,战时状态每日联合研判,常态情况下每周研判,专题情况“一事一研判、一风险一研判”,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贯通的情报信息网络。健全公共安全和群体性事件处置“3+1”制度体系,即:分级处置实施细则,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实施办法,应急处置预案和问责办法,有力保障了70周年大庆等各项重要活动、敏感时段安全平稳。上半年,全市群众安全感达98.6%,位列全省第2位。

四、“双护航”实施意见印发

为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厉行法治,充分发挥法治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好驾、护好航,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双护航”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探索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的具体路径和措施,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进行了全文印发。

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面推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镇江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9月9日上午,镇江首家非诉讼服务分中心——镇江市丹徒区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和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正式在丹徒法院挂牌成立。

目前,全市法院全部建立“非诉纠纷解决分中心”和“诉讼和非诉对接中心”,相继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合作建成诉调对接平台44个,持续开展道交赔偿、物业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纠纷联合化解。持续加强“一站一室”建设,全面强化诉前调解。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31个,选聘人民调解员42名,筹措资金落实“一案一补”,进一步发挥郭正英、朱沪生、康乃馨等品牌工作室效应,诉前分流调解案件5973件,成功调解2668件。设立律师工作站8个,协调154名专职律师全日制轮值,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5327次。

六、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正式实施行

自2019年12月1日起,镇江法院正式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由润州区法院管辖原属于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原由润州区法院管辖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件提级至市中院管辖。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仍由各基层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管辖。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部署、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行政审判专业化发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顺利实施,市中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集中管辖方案,及时向市委和省高院请示,开展行政审判人员专项遴选工作,召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推进会,精心做好集中管辖正式实施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各基层人民法院按照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加强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宣传、释明和引导;润州区法院加强与其他基层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行政案件起诉与受理中的困难与问题,保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有序进行。

七、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经江苏省检察院和江苏省委编办批准,今年4月镇江市检察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此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的重大改革,围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机关效能等目标,在充分尊重干警意愿、合理明确部门职责、科学分配领导职数、同步调整领导分工的基础上,镇江市检察院共设立了办公室、第一至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务督察处等内设机构。

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设置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损害英烈名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设置了民事检察、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各辖市(区)检察院也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

八、强化案件办理提升检察贡献

市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典型案件发现培育机制的意见》,完善精品案件办理、孵化培育、总结提炼等工作机制,集中精力在办好案、办出彩上下工夫,成功办理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精品案件,切实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福祉、守护公共利益、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4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其中,办理的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杨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获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办理的赵某春等6人非法采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办理的朱某荣等人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江苏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对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长江非法采砂行政处罚违法系列案件,报经省检察院同意,提起类案行政公益诉讼5件,公益保护工作受到最高检及生态环境部联合调研组肯定;在对一起特大团伙毒狗案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各被告支付销售金额10倍赔偿金567万余元,在全国性媒体公开道歉,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专题报道。在日前的江苏检察机关201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中,镇江市检察机关共有3起案件入围全省20起初评案件之列,入围案件数量位居全省13家市级检察机关之首并创历年新高。

九、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构建新格局

我市突出共建共治共享,系统谋划、高位协调、统筹推进,初步构建了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格局,相关成效获中央首长视察肯定。依托城乡社区党支部,在网格设立党小组,在楼栋设立党员中心户,纵向打造社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善治指挥链,横向构筑居委会、业委会、物委会、社区民警、社区法律顾问、社会组织、志愿者共治同心圆。扬中市积极探索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联动指挥中心“三中心合一”,实现系统集成、机制集成、功能集成。

同时,我市还立足于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健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发动网格员开展常态巡查,准确掌握责任网格的人员类别、家庭情况、区域设施和隐患矛盾,实现“事在格中办、人在格中管、信息在格中采、风险在格中消”,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持续保持95%以上。出台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专职网格员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和分级分类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切实提升网格员工作热情和履职能力。

十、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推动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落地,满足群众个性化、多层次的法治需求。融入社会治理,围绕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重点领域,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联动机制。推进“智慧法务”运行模式,强化服务运营,加大无人律所、智慧小司等服务终端的推广应用,健全运营服务配套机制,为群众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启动全市普法资源数据库建设,建成全市普法旅游线路图。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末期考核工作。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为统领,以加强诚信建设为抓手规范管理,全面促进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并创新研发了“全生命周期公证服务”“法伴一生”普法宣传、法治人才市场等20余款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努力打造“一个门进、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已建成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全面建成市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城市15分钟、农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正进一步完善发展。(全媒体记者 滕建锋 笪伟 谢勇 通讯员 班有识 张宁 侯子坤)

【评论】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 笪伟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是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内容架构的系统性、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求实务实的实践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建设领域的精准概括和集中体现。

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和。法治更具有独特性、价值性和长远性的优势,既可以实现和人才等软实力的兼容并蓄,又可以做到对经济等硬实力的保障支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了一个区域、一座城市核心竞争力。法治正成为社会文明的标志、进步的灵魂。在价值领域,法治成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助推器;在社会层面,法治成为限制公权力滥用的“高压线”、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在区域范畴,法治成为惠民、利民、为民的重要抓手、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开放事业的关键时期,法治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在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回顾过去,镇江法治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展望未来,镇江将迎来“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进一步推动实现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我们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温暖,一直都在。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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