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所有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

江苏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12月30日24时起,所有公立医院的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实现“零差率”销售,即医院给患者的医用耗材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等途径补偿。

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偏高是造成患者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国家、省医保部门积极探索研究对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集中分类采购,包括建立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要求所有的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必须在平台上公开交易,探索适合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办法等等。

今年7月31日,江苏还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重点品种组团联盟带量采购,针对心脏支架和起搏器进行谈判,最后中选的6个心脏血管支架品种、25个双腔起搏器品种中,冠脉支架平均降幅51%,起搏器平均降幅15%。此后省医保部门再次组织医院联盟进行血管介入球囊类、骨科人工髋关节类、眼科人工晶体类等耗材的省级带量采购谈判。仅两轮谈判一年就可节约资金约9亿元。

为促进医用耗材规范使用,江苏在统一全省医用耗材编码标准的基础上,要求所有公立医院使用医用耗材均须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省平台及时采集全国各省现执行的医用耗材最低价,实施挂网限价采购;定期对公立医院的采购品种、数量、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对其采购价格进行提示、预警和调控。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阳光采购。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引导和调控职能,推进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点数、按病种分值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将医用耗材整体打包并入医疗服务项目或单病种收费项目中,建立公立医院“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江苏还鼓励非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但非公立医院是否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来源:交汇点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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