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近三年发放司法救助金超4697万元,司法关怀更及时更精准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2019年12月31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22件,发放救助金4697.67万元,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其中,2019年1月至11月1261件,发放救助金1479.61万元,救助金同比上升34.27%,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624人提供救助、帮扶。

突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通常情况下,很多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对司法救助并不熟悉,为此,江苏通过办案及时发现、主动告知,为因遭受犯罪侵害致使家庭生活困难、因交通肇事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得不到赔偿等受害人提供救助,变“坐诊”为“出诊”,让司法温度传递得更加及时、精准。

2018年1月,原本应该享受童年乐趣的女孩彤彤一夕之间生活天翻地覆。因一场争执,彤彤的爸爸薛某将她的妈妈杀害。薛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也让彤彤变成事实孤儿,生活失去保障。这一案件引起了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关注。经审查,彤彤的状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遂依法发放近12万元救助金。同时与彤彤所在区民政、教育、街道等11家单位制定帮扶方案,帮助她健康成长。

密切关注被侵害、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对其实施特殊、优先、全面保护是江苏开展司法救助的突出重点。“被救助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不仅有经济上的,还有心理、生理上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三顺说,我省在司法救助之外,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协同有关部门,帮助他们重返校园,开展心理辅导、生活安置、临时照料、指定监护等。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救助案件472件,占案件总数的18.1%。

加大救助力度

根据规定,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且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救助一次,也就是说,其他办案机关已经予以救助的,检察院就不再发放救助。

然而,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有的地区由于救助资金总额有限,个案救助金较少,救助效果打折。李三顺介绍,为更好解决申请人因案造成的急迫困难,2019年我省创新建立联合救助机制,省检察院联合市、县检察院为被救助人提供更大力度的帮助,目前已救助12件16人。在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办理的施某某司法救助案中,施某某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致重伤二级。考虑到他家庭本就十分困难,又面临20多万元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没有着落,省检察院经审查后联合宿豫区检察院加大救助力度,给予其救助金4万元,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江苏司法救助从单纯的“输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救助,检察机关通过与教育、医疗、人社、民政、扶贫等政府部门沟通协作,构筑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多渠道救助体系。如徐州新沂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司法救助案中,通过“就业+技能”模式,在发放救助金后,协调镇政府安排王某到制衣厂工作,使其从根本上摆脱了贫困。

智慧平台速递司法关怀

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2018年3月,常熟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创新研发“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 ,并于2019年在苏州全市运用。

“这一平台能够实现远程救助申请、在线查询办理进度、救助评估等,通过大数据分析,既解决距离远、难度大、办案不便等问题,又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降低了当事人的司法成本,推动司法救助规范化、标准化。”常熟市检察院检察长夏军说。得益于这一平台运用,2019年苏州司法救助个案平均办理周期由原来的18天,缩短为9天,办案效率提升明显。目前,已经有居住在外省的被救助人通过智慧平台成功申请救助金。李三顺透露,2020年这一平台将在全省推广,为更多申请人带来便利。

“司法救助虽然取得不少效果,但救助保障不够充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救助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仍有待解决。”李三顺说,今后江苏将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信息共享,畅通申请渠道,开展多元化救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起司法救助中感受到人文关怀。

来源:交汇点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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