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肛肠科副主任中医师张栋梁和您再谈中医上的“发物”

中医治病讲究辨证论治,忌口也宜“辨证论忌”。如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

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据中医理论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七是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香菜、韭菜等。

具体到生活中需注意如下事项:

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宜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再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发物确有发病的情况,但发物不一定发病,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比如生痰性发物,如牛、羊肉,配上萝卜利湿化痰,就可以不至于发病。动火动血类发物,如狗肉、黄鳝,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茼蒿、白菜,就可制约其热性,那么有热疾病的人也可食用。(景骁轶 周玉倩 杨泠)

责任编辑:崔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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