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 工业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复工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

今日镇江讯  为有效防止我市工业企业复工过程中的疫情扩散和蔓延,28日,市工信局就做好属地企业复工管控向全市工信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属地工业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

为落实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工业企业复工过程中的疫情扩散和蔓延,配合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保供,工信部门加紧督促未复工企业推迟复工,要求各地通知属地工业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复工、复业、新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如有2月8日24时后复工安排的,必须提前48小时向属地县级政府报备。

推迟复工的同时,市工信局督促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要求各地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库存、复产进展等生产供应动态情况,指导各地坚持“一企一策”,着力帮助复产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人员、水电气、物流等方面存在困难,力促加快生产疫情防控物资。

就做好连续生产企业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各地要对连续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全面掌握用工信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及时上报疫情相关突发状况。(陈志奎 杨峰华 陈海晨)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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