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月15日,镇江交警部门向社会曝光今年以来,我市首例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驾驶人张某,女,35岁,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故发生在2019年5月25日晚上9点半左右,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扬中市区环城北路由西向东行驶,与一行人相撞后驾车逃逸,后该行人又被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碾压,最终该行人因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受损当场死亡,事发时,正在下雨。
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迅速将正在躲藏的张某查获,到案后,驾驶人浑身酒气,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勘察、检验鉴定、集体研究,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公安机关根据流程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扬中市人民法院审判,张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警方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卞志鹏 纪军 张兆勇)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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