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有补贴

今日镇江讯  为积极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印发通知,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在疫情防控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纳入补贴范围。

通知明确,企业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培训。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通过自主开发线上培训平台、APP软件或依托政府部门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组织职工开展以疫情防控、安全消防、道德规范、职业素质、工匠精神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为主要内容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课时计入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课学时。疫情过后,企业按培训方案组织职工完成线下专业课程培训及相关实操培训。

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培训期间,培训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基础台账,确保培训过程留痕迹、可追溯。疫情结束后,企业完成培训内容后应及时组织培训职工参加鉴定和评价,申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通过预约申报、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材料。

据悉,对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职工,市区按《2020年镇江市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标准,给予企业相应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王培  沈春来)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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