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民政局启动1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

据市发改委、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联合发布数据:今年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5%、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上涨8.6%,已达到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启动条件。为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市民政局立即会同市财政局部署并启动1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工作。民政部门发放物价补贴的对象主要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群体。

物价临时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至5%之间时,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5%以上时,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1月份我市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涨幅超过5%,按照规定,1月份物价临时补贴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发50%,即按93.75元/人发放,预计发放约244万元,惠及2.6万人次。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救助处

编辑:董礼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