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名人:新中国婚姻法学奠基人巫昌祯

巫昌祯(1929年11月17日-2020年3月25日),女,江苏句容人。我国资深法学家,婚姻家庭法学教学研究的先行者,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著名法学社会活动家、著名法学教育家。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2015年获评“CCTV年度法治人物”。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祯出生在江苏句容一个旧官吏家庭。她的父亲有多个妻妾,这与她后来专注女性权益保护“不无关系”。她的童年是在抗日战争的枪炮声中度过的。抗战胜利后,她到南京汇女中上中学。1948年9月,高中毕业的巫昌祯随长兄来到北平,考进了以法律专业著称的朝阳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她亲历了高校调整,先后进入了(原)中国政法大学和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1954年以全优成绩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并与同班同学、新婚丈夫庚以泰一同被分配到原北京政法学院任教,教授民法。

1950年代中期,新中国的几个重大立法项目次第展开,其中就包括1955年启动的民法典起草活动,参与起草的有法学大家芮沐、佟柔、杨怀英等人,时年25岁的巫昌祯成为该起草小组最年轻的一员。可惜的是,这项繁重的任务一时未能完成,被中途搁置。

1978年,当婚姻法启动修改工作时,因为巫昌祯曾有起草民法典的经历,单位又选派了她参加。这次立法实践,让她的研究和教学重心从民法逐渐转向了婚姻与家庭法学。1980年,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当时全国唯一的婚姻法教研室,巫昌祯是学术带头人。

在上世纪80年代的法大校园,巫昌祯以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著称,还主持编写了多个版本的婚姻法学教材。她与另外三位女教师薛梅卿、严端、孙丙珠被同学们称为“法大四大才女”,在校园中广受敬佩和喜爱。巫昌祯曾获“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巫昌祯除了是一名出色的婚姻家庭法专家、法学教育工作者,还是一位知名的妇女权益保护者和法律援助律师。

1989年,全国人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规划,巫昌祯任起草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引入了“家庭暴力”这一概念之后,巫昌祯又开始着手反家暴工作,并推动相关立法。在巫昌祯等人长达20年的推动下,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被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因为在反家暴立法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86岁的巫昌祯当选为“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

2020年3月25日,巫昌祯因病逝世,享年90周岁。

来源:镇江市社科联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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