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民政局印发通知 养老服务领域可有序复工复业

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印发《关于有序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

根据通知,在继续严格落实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有关内部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养老机构可有序恢复开放服务,有序接收老人返院或新入住申请。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院人员(包括返岗和拟招聘的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需提供“镇江健康申报平台”健康码或“苏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入院或返院。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湖北返镇的入院人员,应参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关于做好湖北来镇人员关爱服务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进行核酸和血清学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入院或上岗工作。

恢复探视服务,老人家属及亲友可提前致电养老机构预约探视时间。探视时,需出示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按要求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并全程佩戴口罩。原则上单次探视时间不超过1小时、探视人员不超过3人。

不少市民关注社区养老服务何时能恢复?目前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做好全面清洁消杀、工作人员培训与摸排、防疫物资储备与管理、制订应急预案等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服务并及时向服务对象做好复业提示。恢复服务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每日消杀与通风,确保服务场所安全卫生。进入机构时,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绿色健康码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无异常方可进入机构。服务过程中,除就餐时间外,机构内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机构应视情控制中心的老年人数,在出入口、服务台、助餐点、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引导,避免人员聚集,确保老人安全。(王洁 杨佩佩)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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