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赣榆区城头镇4.21火灾事故环境监测情况通报

记者从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处获悉,4月21日21时许,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发生一起火灾。23时30分,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赣榆区城头镇火灾情况的通报》。以下为通报全文:

2020年4月21日晚9时许,赣榆区城头镇后黄墩村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初步核实,现场无人员伤亡。目前,火情已经基本扑灭,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火灾原因和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4月22日,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赣榆区宏兴研磨有限公司4.21火灾事故环境监测情况通报》,以下为通报全文:

4月21日赣榆区宏兴研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后,区委、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环境空气方面。监测结果表明,4月22日凌晨1时,厂区下风向100米居民区氯化氢浓度为0.016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0.022mg/m3,二氧化氮浓度为0.032mg/m3,均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VOC浓度为0.4mg/m3,满足室内环境空气标准。地表水环境方面。经组织对强酸性消防水(pH值1.5-2)实施筑坝封堵,青口河(莒城湖)pH检测值为7.8,高锰酸盐指数3.5mg/L,氨氮0.04mg/L,总磷0.09mg/L,均达地表水三类标准。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特此通告。

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来源:新华日报、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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