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检察院依法对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苏华提起公诉

今日镇江讯 记者24日从检方获悉,近日,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吴苏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苏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苏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吴苏华利用担任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代开信用证、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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