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数十亿元!丹阳多家企业被立案侦查12人被抓

今日镇江讯     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今年2月份以来,丹阳警方开展"打逃扫非"专项行动,雷霆出击,对欠钱不还的"老赖"进行隐匿资产大起底。10日,警方介绍,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潘某大、王某灯等12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及逃废金融债务数十亿元。              

记者了解到,在"打逃扫非"专项行动期间,丹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2016年5月以来,丹阳市苏中实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潘某大在法院裁定、判决生效后,将其位于泗洪县第一街的门面房出租,收取租金3900余万元。并且,将名下的8套房产虚假抵押给3个亲朋好友。其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法院裁定、判决而未履行,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涉嫌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2016年,潘某大明知泗洪县人民法院对其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要处置时,指示他人制作虚假的租赁合同,到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泗洪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警方立案调查初步查明,潘某大自2016年以来,采用虚假抵押、恶意资产转移、体外循环资金、虚假诉讼等方式,恶意逃废债,社会影响恶劣,已涉嫌重大刑事犯罪。目前,潘某大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丹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朱晓伟介绍,近年来,丹阳市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淡薄,频频采用变卖、转移、隐藏财产等手段,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严重损害金融生态环境。 为维护金融经济安全和秩序稳定,今年以来,警方积极贯彻落实丹阳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违法犯罪行为的部署要求,抽调精干警力20名,成立8个专案组,对涉案企业进行专案侦办。期间,专案组一方面围绕逃废债企业“融资、经营、逃债”三个阶段,收集、固定涉嫌骗取银行贷款,侵占、挪用、虚开发票,隐藏会计账册、虚假诉讼等犯罪证据,释放严打信号,强化震慑效果;另一方面,专案组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押等资金查控手段,查封虚假抵债的厂房、土地,冻结、追缴隐匿、转移的涉案资产。双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既打得准又打得狠,让失信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人财两空”。             

从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以来,丹阳警方已对8家涉案企业进行立案侦查,涉及逃废债金融债务数十亿元。其间,1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通讯员   王丹   虞瑜方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陆绮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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