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面试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后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湖北的考生还应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服务点见附件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报到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安排。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主动向面试考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提供被集中隔离的相关证明(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领取现场认真阅读和签署《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考生核酸检测服务点

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0年5月12日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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