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环境治理能力

◎张欣平 孙肖苏 孙忠英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固体废弃物迅速增加,对城市环境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推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引导城市合理处置固废,促进绿色发展。目前镇江虽然还不是国家确定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但是尽早探索“无废城市”建设之路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镇江而言,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固废处置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目前,我市建筑垃圾主要采用回填、加工利用、堆放3种处理方式,以市场自发消纳为主。就回填看,1吨建筑垃圾需要1亩地来掩埋,随着原城东垃圾填埋场2016年封场后,当前已无处置场地。就加工利用看,建筑垃圾加工比较少、利用效率不高。就堆放看,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安全,显然不可取。因此,合理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势在必行。根据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处与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20年)》看,镇江市区规划期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487.8万吨/年,其中拆迁垃圾产生量为103.3万吨/年、装修垃圾产生量为34.5万吨/年、工程渣土产生量为350万吨/年。该项目一期建筑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30万吨/年(来源以拆迁建筑垃圾为主),暂不涉及装修垃圾处理。依此测算,现有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全部建筑垃圾包括装修垃圾在内的处置需要。

二是城市建筑固废处置缺乏配套支撑。目前,我市在积极探索城市建筑固废处置的方法和路径,以实现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化利用的目标。但就现状看,合理处置建筑固废缺乏相关配套支撑。究其原因,一方面,源头上缺乏控制建筑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方法措施。在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阶段,缺乏对建筑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循环化、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技术和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在建筑固体废弃物产生过程中缺乏关联产业的支撑。如果当地没有关联企业回收处理相关的建筑废弃物,一些本来可以利用的资源有可能变成垃圾,如果无法处理长期堆放有可能变为环境隐患。

三是城市建筑固废利用效益不高。从企业回收利用建筑固废的实际效果看,除金属、木制品、拆除后经过清理的砖通过废品回收利用取得一些回报以外,回收企业用废砖、废混凝土加工的骨料及配置的低标准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等再生产品的附加值都很低,一般低于各道处理工序所花的费用之和,而制造再生产品的成本一般又高于用新原料制造的产品,这种情况影响了企业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再加上建筑固体废物再生制品生产工艺、装备相对落后,生产方式简单粗放,生产成本高、环保性能差、生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低,难以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导致从事回收利用的企业效益不太理想。

四是城市建筑固废利用保障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市还没有制定出台关于城市建筑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的专门法规以及配套制度,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如在政策层面缺乏引导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倾斜政策和激励机制;在组织层面缺少解决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权威机构和协调机制;在技术层面缺乏对建筑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化利用的产业链和关联企业的技术支撑;在执行层面缺乏对随意丢弃建筑固体废物行为的严惩措施等。

充分认识重要价值,科学制定微观规划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

“无废城市”建设是以城市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生产与生活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废弃垃圾的产生,使垃圾最大限度进入资源再利用环节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与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相比,具有更加明显的现代特点:从资源流动的方向看,以往的城市建设皆是在做加法,是在原来的城市建设空间中增加新的活力性因素;而“无废城市”则是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做减法,使资源在生产与消费的各个环节得到充分利用。

从主体参与性看,以往的城市发展理念强调政府、市场组织的公共物品供给者角色,其他社会个体只是作为消费者出现的;而“无废城市”则将政府、市场组织、各类社会个体皆纳入生产者角色体系,微观行动的效果将在更大意义上决定“无废城市”建设的效果。因此,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于提高镇江城市环境治理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2019年7月《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20年)》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100%”等规定,标志着城市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为推进镇江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依据。而“无废城市”建设规划是一个微观规划,它不是独立运行而要与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科学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微观规划,从城市建设开始、建设过程、建成之后等环节都要把建筑固废的资源化利用考虑到规划之中,实行“建筑固废源头削减策略”。包括优化建筑设计;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等。从源头上把控城市建筑固废的产生和合理利用。

同时,要明确“无废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要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又要大力协同。一是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管理机制。二是在资源化利用环节上及时跟进,包括技术的引进、管理环节的强化与标准化建设以及社会监督同步推进,引导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协同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健全制度保障

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合作利用研究。加大对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科研投入,鼓励在镇、南京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横向合作,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究和研发制造。激励科技人员从事该领域研究的积极性,在技术方面进行联合攻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进新技术,开发新项目。如山东新航标再生资源项目建设落地于山东肥城老城街道,该项目就是采用先进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将原本废弃的建筑垃圾处理转化成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建材。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每年可生产80万吨再生料水稳材料及35万立方再生料机制砖,在消除污染、净化环境的同时,可使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具有较高的环保价值和社会效益。镇江要有选择地引进适合处理本地建筑固废特点的项目和技术,注重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工艺设备一体化发展,引导企业从事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要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加快立法工作。建议市人大与相关部门尽快对全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加快启动立法工作,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城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化、无害化处置力度,为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提供法规保障。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一方面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另一方面提供特殊政策支持。对从事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的企业明确定位,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化发展的项目给予特许经营权。对建筑固废处理和利用工程项目给予供地支持,并给予土地费减免或优惠,降低投资强度要求,使从事回收、利用建筑固废的企业有较好收益。

三是开拓使用市场。鼓励在镇建设项目包括政府的项目和一些大的建设项目以及绿色建筑按一定比例使用再生建材,质量标准合格的再生产品列入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合理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如道路、保障房等)、一般建筑工程、商品地材供应商再生材料使用率要求,开拓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市场,引导企业向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行业领域发展。

四是严格环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依法推动建筑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高城市固废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进程。

(作者单位:镇江市委党校 镇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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