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头盔涨价?镇江发布提醒告诫书

今日镇江讯 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公布,近期镇江市部分地区的电动车市场出现头盔货源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和企业等规范市场行为,否则将严惩。

告诫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2、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分割市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3、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4、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快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郭洪金 夏莉)

编辑:缪小兵

(作者:朱浩)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