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戴口罩哄闹法庭,两男子主动“领罚”千元

今日镇江讯 庭审是查清事实、主张权利、固定证据的必经程序,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直接代表着法律和司法的庄严神圣,当事人从走进法庭的那一刻起,就应当遵守法庭纪律,但有些人就是反其道而行,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对两名扰乱法庭纪律的人各罚款1000元。

丹阳法院导墅人民法庭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该案定于5月13日14时进行第一次开庭。被告男子蒋某某和男子张某某于当日14时10分未佩戴口罩进入法庭,不但迟到和违反了疫情防控要求,还情绪激动,在进入法庭后大声喧哗、哄闹法庭,无端指责法院办案不公,声称原告的起诉系诬告。

审判人员多次强调法庭纪律,要求两被告遵守法庭秩序,在被告席安静就坐,并告知其庭审开始后会有专门阶段供被告方陈述意见、提出请求,法院会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公正裁判,但两被告置若罔闻,拒不听劝。其中蒋某某滞留审判席,张某某在被告席站立,继续无端哄闹,经承办人多次劝阻无效,致使当天的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被告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既严重破坏庭审的程序价值,损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了法律和司法的尊严。

日前,导墅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对蒋某某、张某某各处以1000元罚款。(通讯员 清扬 徐旭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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