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去年办理涉正当防卫不起诉案件同比增长110%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杭州盛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记者了解到,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不起诉案件同比增长110%

根据最高检12309公开网文书统计,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352件、不起诉392件。其中,2017年不批捕48件48人、不起诉54件55人;2018年不批捕91件91人,同比增长89.6%;不起诉101件101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增长87%、83.6%;2019年不批捕187件187人,同比增长105.4%;不起诉210件212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07.9%、110%,两年之间翻了一番。与此同时,2019年涉防卫过当不批捕案件41件41人,同比增长7.9%;不起诉案件27件27人,同比增长80%;起诉案件91件106人,件数和人数同比下降17.2%、5.3%

涉正当防卫不捕不诉案件同比大幅增长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办案理念的更新。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邢台董民刚案为例。2018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农民董民刚在家休息,同村刁某醉酒后翻墙进入他家,不仅对他进行殴打、辱骂,还威胁逼迫董民刚下跪写离婚协议书,并用车钥匙戳扎董民刚。不堪受辱的董民刚奋起反击,顺手抄起剪刀就向刁某扎了过去,导致刁某死亡。

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展开详细调查,综合考虑案发情况、防卫人所处的环境、心理状态等因素,并扩大了相关社会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当时董民刚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正处于现实的、紧迫的危险之下,难以理性判断自身防御和反击行为的强度,因此也不能对董民刚的防卫行为强度过于苛求。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近两年,多起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成为舆论焦点,引发社会热议。最高检多次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并通过印发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敢于担当,切实鼓励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让正义“不委曲也可以求全”,有效维护法治秩序。2019年,检察机关相继办理了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正当防卫案件,引领、重塑了正当防卫理念。

今年1月1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理念的指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观念的形成,就是客观公正的体现,鼓励人民群众与犯罪作斗争。“强化责任担当,激活正当防卫制度,既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更有利于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鼓励公民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坚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同时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上对不法侵害人及潜在犯罪人形成震慑。”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在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时,检察机关正确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厘清案件事实,阐述适用法律依据,讲透法理、情理,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处理决定的理解和认同,不断推动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加以实现,“这也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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