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为困境儿童送上政策“礼包” 补贴标准提高了20%-40%

今日镇江讯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镇江市民政局联合教育、公安等14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困境儿童送上政策“礼包”,对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的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提高了20-40%。

《意见》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概念并将“父母弃养”行为(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6个月以上”以及“非婚生育且父母无监护抚养能力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延伸了“重残”类型,从二级以上残疾拓展到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残疾儿童;拓宽了“重病”类型,将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颅内良性肿瘤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类型。)

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扶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将补贴标准提高了20-40%。

此外,对于同时符合多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儿童家庭,明确了“已全额领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儿童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时,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困境儿童本人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确保困境儿童及其家庭都能享受到相应的帮扶政策。同时《意见》对重残儿童的护理补贴做出了要求,即“已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的重残儿童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王亚 俞镇)

编辑:何冰

(作者:朱浩)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