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笨贼无奈物归原主......

今日镇江讯 5月31日上午9时许,句容市公安局边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在公司里的电瓶车被偷了。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却发现报警人孙某身边停着一辆电动车,正是他口中被偷的车。

民警十分疑惑:“你车不是在这么,怎么报警说被人偷了呢?”

孙某解释道:“我这辆车昨天被偷了,但是今天我遇上这个贼了,他把车还给我,现在身份证还压在我这里呢。”

经了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5月30日下午,准备下班回家的孙某发现自己停在公司的电瓶车不见了,但是公司进出有严格的登记制度,生人是不能随意进出的,因此他推测是公司内部人偷的。之后,孙某便私下里询问同事,但是一无所获,孙某灵机一动,便在公司内放出消息称:“如果这个小偷不主动把车还回来的话,那我只能报警了,反正公司有监控,一查就能知道是谁干的。”

听闻此话,同公司的杜某主动找到孙某,并编造了“合理的解释”:“兄弟,你的车没被偷,我昨天看你车有点问题,就自作主张推去修理了,没必要报警,我一会给你推回来就是了。”

听了这番话,孙某心生疑惑:我们俩平日里也没什么接触,关系一般,你怎么会这么好心帮我修车?肯定是“做贼心虚”!于是,孙某想了个主意,他跟杜某说:“我凭什么相信你?那这样吧,你把身份证放我这,等把车拿回来我再还你。”杜某便“老实”听从了孙某的提议。

然而,得手后的杜某早已将车卖到了废品回收站,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只好回到废品回收站赎车,但是老板可不答应,杜某无奈又将手机抵押给了老板。

就在杜某将电瓶车归还给了孙某的时候,民警赶到了现场,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经查,今年5月中旬,杜某曾在句容市黄梅镇盗窃一辆电瓶车,此次他又故技重施,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杜某最终难逃法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警方提示:停放电瓶车时,应尽量停放在自己或者路人、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以及有监控覆盖的视野内。离开电动车时必须上锁,而且要选用抗液压剪的防盗锁。此外,如发现电动车被盗,请及时拨打电话或前往派出所报警。(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丁嘉雯 眭可馨 )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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